★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一号文件 二十大报告 中国政府与政治 马哲 毛概 邓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法理学与宪法 公文写作 应用文写作 公务员法 管理常识 行政法 经济 经济常识 经济法 科技生活 民法 人文历史 商法 社会公德 事业单位知识 宪法 刑法 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选词填空 地形地势 高科技产业 工业 海洋资源 行政区划 河流湖泊 疆域 交通运输业 民族 农业 气候 人口 水资源 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 时事政治

江苏省滨海县建设环保中心人员竞聘考试复习思考题1(二)

时间:2013-12-23 19:41:16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7、村庄建设规划的依据是什么?(参:第六条)

答:应当以乡(镇)域规划为依据

8、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参:第六条)

答:其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建设用地范围,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的布局,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9、取得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正式开工前,应当有哪些措施?(参:第十六条)

答:在正式开工前,应当通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放样、验线。

10、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通知后几个工作日内现场放样、验线?(参:第十六条)

答:5个工作日内

11、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参:第二十五条)

答:在建制镇、集镇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12、哪些情况应当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参:第二十五条)

答: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住宅的应当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

13、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室应当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参:第二十五条)

答:是。

14民政福利事业设施应当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参:第二十五条)

:是。

15市政公用设施应当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参:第二十五条)

  :是。

16村镇规划经批准后,由谁公布?

:乡(镇)人民政府(参:第七条)

17在村镇范围内进行的什么行为必须服从规划管理?

答:各项建设   (参:第八条)

18所有村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安排在什么范围内?

:村镇规划建设用地  (参:第十条)

19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镇范围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谁同意后上报?

: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参:第十一条)

20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谁应当对规划的实施进行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 (参:第十七条)

21谁应当对村镇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第二十条)

22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后多长时间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资料?

:六个月内

23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必须服从村镇规划,配套进行各类什么的建设?

: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 (参:第二十二条)

24村镇房屋实行产权什么制度?

:登记  (参:第二十三条)

25负责村镇建设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什么?

: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提高素质,搞好服务。(参:第二十九条)

 

应了解的知识

 

1、容积率的定义是什么?

答: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2、建筑密度的定义是什么?

答: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3、绿地率的定义是什么?

答:绿地率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 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讲入绿化用地。)

4、绿化率的定义是什么?

答:绿化率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5、绿化覆盖率的定义是什么?

答: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

6建设项目审批时审查的三个重要指标是什么?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7、什么是违法建设?

答: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建设工程。

8、处罚违法建设的程序是什么?

答立案,进行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例

第一题

在谋一镇规划区内,拟在现为0.5ha养鸡场的规划村镇建设用地上,改为建设一所敬老院,建筑面积4000㎡,23层主要为供老人的住宿、食堂、活动室、医疗保健室等,还有一些工作人员用房。此建设周期项目经县计委立项,并经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选址确认。请对本案例进行评析。

评析  像这类镇里为村民办实事的建设项目现在逐渐多了起来。利用集体土地为集体谋福利,将集体企业改为集体事业,其土地使用性质改变了,但其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并未改变。这种土地使用性质改变要不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要该土地在城市规划区内而且进行建设活动,应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对其建设也应该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其建设方案。不能因为农村自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去管它。这与养鸡场改为果树基地或变为养鱼场之类的情况不同,那是农业结构调整,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关。现在是将养鸡场改为敬老院,有建设活动,又在镇规划区内,就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有关了,不但应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该镇不办理“两证”,那就是违法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理应去查处。

 

第二题

某市近郊区的某村,采用引资的方法改造旧村、调整地块,先占用该村耕地1.5ha,然后还耕2.5ha。拟建住房20000㎡,建成后投资单位与村按比例分成。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某村负责办理用地、建房的各项审批手续。某村经村民委员会研究同意了该合同,又报镇政府批准。该工程刚一开工就受到了城市管部门规划监督检查部门的查处,责令立即停工,听候处理。但该村认为,我们在自有土地上进行建设,为什么受到查处?请对本案例进行评析。

评析  分析该工程的建设,其所以受到查处的原因有四点:

1、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该工程建设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用地;

2、农村耕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将其改变为建设用地,必须由建设单位根据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进行征用土地,成为国有土地出让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

3、该村虽有还耕,但占用耕地应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报请城市人民政府审批,镇政府无权审批;

4、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就是违法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至于如何处理,根据该工程刚开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土地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并由违法建设单位赔偿造成的损失。

这个实例主要说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耕地变为建设用地,由集体所有土地改变为国有土地,不经批准是不行的。如果由耕地变为其他农业用地,如养鸡场、养猪场等,这属于农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不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而应由农业部门去管理,至于耕地变为其他用地合理不合理,应该不应该,也应由农业部门去管。

 

第三题 

某市有一开发公司在建设区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配套设施和娱乐设施不够完善和齐全,房屋预售不够理想。开发公司遂与邻近的农村商议,将其村子和耕地(村和耕地均为规划乡村企业用地)共6ha用地纳入开发,经与当开发公司立即进行平整土地,准备为村民建设搬迁住房。但是,开发公司的行为被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受到查处。请对本案例进行评析。

评析  开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发现配套设施不足、娱乐设施不全,再扩建一部分用房应该通过正常渠道,申请补充立项、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的审批手续,是可以得到合理解决的。事先与村、乡协商征用土地的可能性,也是可以的。但是开发公司把事先商议的事,不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就想开工建设,想以原先办过审批的工程与未办理的部分混同起来,这是不允许的。这个例子中的6ha用地必须先把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过征用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开发,这是国务院有明令规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开发公司想利用原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代替未经审批的工程建设,这就形成了违法建设,是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根本原因。有的开发公司总想在依法办理审批后再捞点不缴纳税费的好处,而且已不满足于加层等增加点面积的小意思,这个扩建工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实际工作中,这个工程没有允许扩建,罚款后将其占用的土地进行绿化,改善开发区的环境。


首页 上页 1 2 3 下页 尾页 2/3/3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 招考公告汇总 ★ 
 ★ 考试真题汇总 ★ 
 ★ 报考指南及各地导航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