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05 16:13:58
根据《2013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对2013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调整(详见附表),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以调整后计划数为准,望报考取消、调整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周知。
报考取消招聘岗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缴费收据到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二楼现场改报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岗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符合条件报考或改报其他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注:已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保证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