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9 11:47:10
经县招聘工 作领导小组研究,丁本晶、李丹2名拟聘用人员务必于2013年9月3日下午5:30前将本人档案交正安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未提供本人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正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