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7 17:12:39
广州市天河 区城管局2013年公开招聘财务专业人员报名现已结束。按照《广州市天河区城管局2013年公开招聘财务专业人员》招聘要求及报名条件,经对报考人员信息认真审核,现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于8月27日17:00前致电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
笔试定于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 -11:00,在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七楼会议室进行。请符合笔试条件的考生仔细阅读考试须知(见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必要的文具参加笔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资格。笔试需严守考场规则,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541786
公开招聘工作投诉电话:87541798
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2013年8月26日*
|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财务专业人员笔试名单公告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座位号 | 准考证号 |
| 1 | 符江洪 | 女 | 01 | 0001 |
| 2 | 黄丽蕴 | 女 | 02 | 0002 |
| 3 | 王健东 | 男 | 03 | 0003 |
| 4 | 钟定莺 | 女 | 04 | 0004 |
| 5 | 梁燕锋 | 女 | 05 | 0005 |
| 6 | 赵蓝 | 女 | 06 | 0006 |
| 7 | 林敏慧 | 女 | 07 | 0007 |
| 8 | 邹巧莉 | 女 | 08 | 0008 |
| 9 | 黄静雯 | 女 | 09 | 0009 |
| 10 | 李文志 | 男 | 10 | 0010 |
| 11 | 邓国涛 | 男 | 11 | 0011 |
| 12 | 袁跃程 | 男 | 12 | 0012 |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财务专业人员笔试考试须知
1.本次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对号入座,配合监考人员核实身份。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场,考试开始6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4.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随身携带物品(手机必须关机)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不得取用已经集中存放的个人物品。 本次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草稿纸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请在答卷前用签字笔在答题卡(纸)上指定位置如实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考号项(准考证号从左往右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或填写(填涂)错误的,考试成绩无效。
6.本次考试题目全部在答题卡(纸)上作答。所有客观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所选选项,请认真阅读答题卡注意事项,参考填涂样例,按规范填涂答题卡,因填涂不规范而影响正常扫描和分数记录的题目,作答无效,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所有主观题请用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题目,作答无效。
7.答题卡(纸)上不准留下任何无关的图案、文字,否则答题卡(纸)无效。
8.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中途交卷时,须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室,交卷后,请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讨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由监考老师于考试结束后分类统一收集。
9.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放下笔,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留在桌上,不得带走,否则取消考试成绩。待监考人员回收、清点完考试资料后方可离场。
10.考生不得旁窥、议论和大声喧哗;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有疑问请举手示意。
11.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不准传递、夹带、换卷,,违反考场纪律者给予警告,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