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8 10:15:22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进行,以专业科目为主,具体内容如下:
1、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8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公共科目20分(内容为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2、医务人员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8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公共科目20分(内容为执业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3、招聘统招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急短缺人才的岗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
4、其他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8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公共科目20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