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市南川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15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南川区三环路)
联系人:毕学农、文宏宇
咨询电话:023-71420469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南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川区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七)其他要求:
在工作经历要求中,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指从事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工作性质等类似的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7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15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南川区三环路)
联系人:毕学农、文宏宇
咨询电话:023-71420469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4:30分前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对符合以下加分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加分。
1、公共科目加分资格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2、考生加分条件的确认:
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须在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持相关获奖证书及文件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二)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其中:网络技术员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区卫生局的临床、影像、影像诊断、检验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为《医学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三)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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