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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考信息(一)

时间:2011-02-17 1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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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报考须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影像采集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25日(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宛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工农北路416号)
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下载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现场采集影像,报名考务费用100元。
若专业岗位报名数额达不到拟招聘数额3倍者,按规定核减该专业岗位招聘数额。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南阳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全供事业单位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60名,详细职位见《拟招录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1、宛城区户籍,2、父母及配偶一方在宛城区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作,3、在宛城区参加“三支一扶”,符合以上三者之一的未就业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全脱产)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无违法违纪及作假作弊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1日后出生)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后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各环节对象。
(二)、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八个阶段进行。其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通过报纸、广播电台、政府网站、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各专业岗位、数额、报考条件及招聘方式、办法及步骤。
2、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影像采集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25日(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宛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工农北路416号)
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下载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现场采集影像,报名考务费用100元。
若专业岗位报名数额达不到拟招聘数额3倍者,按规定核减该专业岗位招聘数额。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前进入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3月6日下午到报名处领取。
5、笔试:采用统一组织、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笔试时间:2011年3月7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申论*50%,满分100分。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考试辅导培训班。
6、面试:面试考官由异地人员组成。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报名处进行面试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7、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按政审不合格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8、公示及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试用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及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是强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遵循招聘条件和标准,严格招聘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质量。
七、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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