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5 11:47:14
1.2017年应届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派遣。
2.2016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027-6560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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