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16 19:36:23
(一)A类岗位,A01—A34、A39—A79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按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A80进行试讲,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A35—A38、A81、A82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B类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试讲),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内容, B02—B04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B05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B01、B06—B08为公共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