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9 19:51:23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科、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在德宏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和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七)生源地和户籍限制,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具体以岗位表条件为准);其他岗位仅限德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或德宏生源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一)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二)参加201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三)公告发布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