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3 19:59:07
根据考生二门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达到岗位设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岗位设全区平均分数线或岗位平均分数线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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