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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市环保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信息(二)
时间:2011-01-11 1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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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求职登记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最迟在考试前提供。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上述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②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③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④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以上。
(5)网上报名
②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③报名人员需提供详实的移动和固定联系方式,如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的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2、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
笔试具体日期、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上午9:00—10: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00—4:30《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科目均为百分制,笔试结束后,以笔试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两门均达60分者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20%、《专业知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相应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与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录用手续,其劳动关系由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实行代理,比照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由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考试、考核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514-83432670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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