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1年1月4日---1月8日,每天8: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如实填写《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办理报考手续。复审: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联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取得考试资格。各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