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山东省淄博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
报名须知
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笔试、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对报名人员免收各项费用。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21日下午5:00。
报名网址:http://www.sdzb.lss.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符合条件的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联系电话确保畅通,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淄博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需要人工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
2、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报到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淄博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特困家庭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须另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低保证》或《特困职工证》等。
确认时间:2010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地点: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一楼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69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9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特困家庭和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公开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淄博生源、在派遣期内(2009年、2010年度毕业生)的未就业普通大中专学校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统招的中专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岗位设置、数量及职责要求
2010年全市计划招聘150名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1、市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协管员50名
岗位职责: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要求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2、市交通稽查支队交通稽查协管员10名、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客运交通协管员10名
交通稽查协管员岗位职责:协助一线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工作,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记录,解答运输业户咨询等。
客运交通协管员岗位职责:协助审查进站车辆营运资格、相关手续办理、做好检查记录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3、市人民公园管理处园林养护员10名
岗位职责:按有关要求,对公园内园林植物、古树名木、水体、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园林绿化或相近专业优先聘用。
4、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协管员20名
岗位职责: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进行环境现场巡查,及时提供排污单位任意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信息,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5、市民政局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员50名
岗位职责: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对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等。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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