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招聘信息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位于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是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20名,人员经费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的财政预算管理形式。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与指导;收取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工作;参与盲人按摩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
二、招聘名额
在单位事业编制内共招聘3名工作人员。其中财务人员1名,管理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过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管理人员应具有乡
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残联组织2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单位开除或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待遇
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由省残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人员 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省残联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四川省残联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三)岗位调整
(四)打印报名表
(五)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3、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11月22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残联人事处彭凯同志(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联系电话028-8332329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省残联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由省残联组织,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所报岗位的综合能力。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省残联根据具体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职称资格证、执业证(财会人员)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残联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 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残联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残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残联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残联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残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名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等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有关情况后再报省委组织部审批。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 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由省残联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并同时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
2.四川省残联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由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通过省委组织部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四川省残联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书面通知为准)到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批准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公招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028-86740202,028-86740303(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告、政策、面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3323295(四川省残联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325429(四川省残联机关纪委)
2010年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需求汇总表
编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 |
条件 |
小计 |
1 |
财务 |
1 |
会计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过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管理人员应具有乡
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残联组织2年以上工作经历。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1 |
2 |
管理 |
2 |
行政管理 |
2 |
总数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