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综合成绩进入录取范围的考生,请于8月24日下午6:00前将本人档案送到县人社局档案室(县政府 91ExaM.org会堂楼下),逾期不能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原标题:档案送交通知
时间:2014-08-27 12:10:48
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