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07 06:51:51
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 四条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三比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政府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改为采取选聘的方式招聘人员”。因为报考城管执法人员环境监测相关专业和复退军人岗位人数少,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政府同意城管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相关专业和复退军人招聘方式更改为选聘方式进行,计划选聘城管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1人,计划选聘复退军人20人,选聘将采取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原标题: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管执法人员部分岗位由招聘更改为选聘的公告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