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14 17:03:05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的通知
各位体检合格考生:
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石阡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进入考核(政审)阶段。为做好考核(政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政审)所需材料
1、《石 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石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各1式3份(请下载用A4纸打印、填写),分别到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和当地派出所、公安局或计生股、计生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正、反面复印1式2份)。
3、个人学籍档案材料(如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档案材料),所有提交档案材料必须由存放单位或学校密封好并加盖公章。
二、考核(政审)时间
各位考生递交考核(政审)资料及个人档案时间为7月15日至31日。
三、考核要求
1、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方便联系,如联系电话改变的,请及时告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位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将个人学籍档案(在职人员提交在职人员档案)在考核(政审)时间内交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3、凡不按规定时限提交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咨询电话:0856-7623755、0856—7623061
特此通知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 |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考核(政审)对象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码 | 户口属性 | 近期免冠蓝底 彩色1寸照片 | |
被选招人 | ||||||||
配 偶 | ||||||||
家庭住址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户口所在地 | |||||||
村 委 会 (社区) 意 见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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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审核)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当地 公安 机关 (派出所)意见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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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审核)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 公 安 局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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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
考核(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说明: | 1.本表一式二份,需同时交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 | |||||||
2.送审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3.送交政审表时需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 |||||||||
报考岗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审核对象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码 | 户口属性 | 近期免冠蓝底 彩色1寸照片 | ||
被选招人 | |||||||||
配 偶 | |||||||||
被选招人 联系电话 | 生 育 情 况 | 孩 次 | 第一孩 | 第二孩 | 第三孩 | ||||
出生年月日 | |||||||||
结婚登记 年月日 | 性 别 | ||||||||
原单位聘用开始年月日 | 生育证编号 | (照片加盖乡镇人口计生办钢印有效) | |||||||
—— | 家庭住址 | 工作单位 | 民族证 编号 | 节(绝)证编号 | |||||
被选招人 | |||||||||
配 偶 | |||||||||
村 委 会 (社区) 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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