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13 16:59:33
2014年度临沂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计划公告
根据《2014年度临沂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公安专业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公安专业岗位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附件2)。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5月14日17:00前向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东北角,市人才规划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539-8139880)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15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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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度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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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度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取消招聘计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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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取消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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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邑县公安局城区治安勤务大队 |
专业技术岗位A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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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费县公安局城区交警队 |
专业技术职位A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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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特别勤务支队 |
专业技术岗位D3 |
1 |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公安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