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08 13:24:25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的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一致。
2.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要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4月14日9时至11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市委会堂南侧),经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考试费用。
6.本公告(包括《2014年04月吉林省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1150人岗位表》)
7.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专业知识考试科目或范围详见《201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号)》中“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及内容”。
8.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9.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