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27 14:15:56
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因部分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现将岗位取消和减少情况公布如下:
特此公告。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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