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04 10:22:03
根据2013年咸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人员招聘情况,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和县市政园林局等2个部门3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未招聘到岗,现决定进行补充专项招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项目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招聘对象 | 招聘资格条件 | ||||
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 1 | √ | 学前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 本科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数控专业教师 | 1 |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 本科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咸丰县市政园林局 | 园林工程技术人员 | 1 | √ | 园林绿化、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 | 本科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人员分别到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和咸丰县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详细简历、职位所要求其他条件的材料。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1日下午17:30时止。
(二)能力测试。结合招聘岗位要求组织笔试或面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三)组织考察。对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应严格对照拟聘条件进行,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
(四)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 、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五)备案及聘用管理。根据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联系电话:
咸丰县职业技术学校 欧阳辉 18972419379
咸丰县城市管理局 刘玉琼 18007266279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