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入围确定办法: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有工程类职称优先,均具有工程类职称的职称高者优先,均无工程类职称或职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得出综合成绩,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公示。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依据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根据招聘岗位数分专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的有工程类职者优先,均具有工程类职称的职称高者优 先,均无工程类职称或职称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能力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违反录用纪律,弄虚作假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建设工程行业有不良记录的;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分数相同的有工程类职称者优先,均具有工程类职称的职称高者优先,均无工程类职称或职称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考察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七、录用和待遇
(一)录用: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两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聘用人员实行月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月基本工资3500元(不含绩效工资)。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或取得大专学历且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管理经历的,月基本工资3000元(不含绩效工资)。
3、“五险”指养老、生育、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以月基本工资为基数,按本县规定计算。
八、要求
1、严肃录用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等人员将严肃查处。
2、考生在考试、体检、考察期间应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因考生自身电话不通造成无法联系,从而耽误考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6678415(县监察局)。咨询电话: 6671050(县人社局), 6671773(县住建局)。
九、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住建局负责解释。有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218.23.114.14:8000/ldbzj/)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