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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0-06-21 10: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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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1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至2010年8月14日

合素质考试科目:

  2010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1:00《综合知识》

  2010年8月14日下午2:30至4:30《职业能力测试》

  为加强红河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红河州人事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47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其以上学历,部分特殊岗位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5日—199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州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只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15日。报考者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后第三天重新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查看是否审核通过,通过者可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未通过者请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因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不开考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0年7月3日至2010年7月5日,退费时间为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19日。但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对蒙自县的广播电视台1个播音持岗位,屏边县的大围山民族歌舞团7个舞蹈演员岗位、2个声乐演员岗位,石屏县的石屏县广播电视站的1个播音员岗位,此11个岗位由人事部门、用人单位、纪检监察共同负责现场初试,初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对其进行网上报名,以上岗位的初试时间为6月10至12日,6月13至15日由人事部门录入报名信息并缴费。初试地点为岗位所在县市的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只对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初审,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对红河州户口(或红河州生源)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岁(1975年6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目前仍持有《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尚未就业的,报考者的年龄可在岗位限定的年龄条件上放宽5岁,但最高不得超过35岁。

  村委会干部、社区干部、农村乡镇代课教师、“三支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加分人员须在8月20日前到各县市人事局提交加分申请,超过期限提交的视为无效(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各县市8月23日汇总后交州人事局。

  2、资格复审

  综合素质考试结束后,只对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进行复审,由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人员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专业素质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达不到1:5比例的,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进入专业素质考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至2010年8月14日。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地点、时间和考场规则,不要耽误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科目设置

  根据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此次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原则上设置1:3的开考比例,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州人事局同意后也可开考。岗位学历层次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报名人员可免综合素质考试,但岗位学历层次未明确要求硕士研究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科目:

  2010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1:00《综合知识》

  2010年8月14日下午2:30至4:30《职业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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