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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春市《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下列选项中,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时间:2016-03-02 23: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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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下列选项中,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
A: 甲乙婚后,甲的父母为其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的名下
B: 甲婚前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所收取的租金
C: 甲婚前的房屋,因房价上涨而增值的部分
D: 甲乙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以甲父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父名下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婚前的房屋是个人财产,但婚后用于出租所收取的租金是生产经营的收益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因此D项不属于甲乙夫妻的共同财产,故本题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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