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一号文件 二十大报告 中国政府与政治 马哲 毛概 邓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法理学与宪法 公文写作 应用文写作 公务员法 管理常识 行政法 经济 经济常识 经济法 科技生活 民法 人文历史 商法 社会公德 事业单位知识 宪法 刑法 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选词填空 地形地势 高科技产业 工业 海洋资源 行政区划 河流湖泊 疆域 交通运输业 民族 农业 气候 人口 水资源 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 时事政治

辽宁省 公共基础知识专家命题专家押题试卷三(专家解析版)(六)

时间:2012-10-29 21:08:58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1、    王某(15岁)是初中学生。一次他开着父亲的车出去玩,在驾车途中将一过路行人撞伤。王某很害怕,欲驾车逃跑,但他又想:“被撞伤的人肯定会告发我,还不如把他轧死。”于是又驾车从伤者身上轧过去,然后逃跑。后来,伤者经抢救,保住了性命。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驾车撞伤路人本身构成交通事故或交通肇事。因王某主观上是过失,即并非故意撞伤人,因此不构成故意犯罪,事实上也不需负刑事责任,因其15岁,交通肇事罪不属于14周岁到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的8类犯罪。
1王某撞伤路人的行为性质是(    )。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从伤者身上轧过去,在主观上具有故意(“还不如把他轧死”),客观上实施了驾车从伤者身上轧过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2王某开车从伤者身上轧过去的行为是(    )。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王某将路人撞伤,不负刑事责任;但后来实施的欲将路人轧死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应以罪行后果最严重的行为论处,即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3王某将路人撞伤的行为和后来欲将路人撞死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
2、     2()07年8月5日,甲市第十八中学教师黄某与妻子刘某携小儿子在市某公园游玩时,偶遇黄某小学时的同学张某(公安机关通缉的盗窃在逃犯),闲谈几句话,张某向黄某借了40元钱.后义匆匆离去。黄某离开公园时,在公园门口被A区公安分局的两名刑警截住,进行盘问并强行搜身.黄某十分气愤,与公安人员发生争执,后被带往区公安分局。经初步审查后,8月7日A区公安分局以黄某资助在逃犯人,并有共同盗窃之嫌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拘留期满释放后,黄某不服,以根本不知道张某是在逃犯.也未’与张某有任何来往为由,向市公安局提出了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在8月28日即作出复议裁决,维持了 A区公安分局的行政裁决。黄某对复议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正确答案为B。
1本案中黄某提起诉讼的最迟时间应为(    )。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如果黄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A区公安分局为被告。《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本案中,市公安局维持了A区公安分局的原具体行政行为,这种情况下,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 如果黄某提起行政诉讼,则被告是(    )。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3 赔偿义务机关做出赔偿决定后未告知赔偿请求人起诉期限,则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 际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但(    )。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黄某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黄某在此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故本题选C。
4如果 黄某在复议期间就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    )。
3、     甲、乙、丙分别居住在平海市的A区、B区和C区,甲收到乙的一张支票,票面金额10万元,付款行是平海市D区的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甲于6月1日收到支票,6月3日以背书方式将支票转给丙,6月5日丙带支票到银行兑现,结果在路上遗失。丙找了几天未找到,不得已于 6月9日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法院于6月10日受理此案后,指定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此案。同时通知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停止支付,并于6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刊。公爪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决定从6月16日到8月15日。丙遗失的支票被李某拾到,李桀似造背书于6月12日到平海市E区百货商场骗取了价值9万余元的商品。商场收到支票后于6月22日到银行交票发现此票是别人遗失的,赶紧到法院申报。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以丙应向D区法院申请。
1 丙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法院于6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2法院下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所以B是正确答案。
3商场向法院申报后,法院应当(    )。


首页 上页 5 6 7 下页 尾页 6/10/10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 招考公告汇总 ★ 
 ★ 考试真题汇总 ★ 
 ★ 报考指南及各地导航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