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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山西省晋城陵川县《综合知识》: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时间:2015-06-09 23: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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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山西省晋城陵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知识》真题及解析
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答案】√。解析: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而依据行为的合法性,行为还可以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它们均可能引起法律上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故本题判断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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