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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点试题:2012年1日,甲就自己的二手货车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2012年5日,甲将货车交予乙
时间:2015-05-30 0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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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点试题
2012年1月1日,甲就自己的二手货车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2012年1月5日,甲将货车交予乙。2012年1月7日,乙将购车款交与甲。2012年1月10日,甲、乙到车辆管理部门就该车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取得该车所有权的时间是_____。
A: 2012年1月1日
B: 2012年1月5日
C: 2012年1月7日
D: 2012年1月10日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 专家详解:《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货车于2012年1月5日交付,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为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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