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3 03:16:10
主管单位:兴安盟市直卫建委
单位名称:兴安盟市直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
岗位名称:精神科医生岗位
招考人数:1
招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级别:普通岗位
分类笔试测试:医疗卫生类(E类西医临床岗位)
咨询电话:0482-8370012
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学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精神医学(100205TK) 研究生:临床医学(105100)、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岗位属性:普通岗位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其它条件: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精神病专业)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专业为精神科。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