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29 20:43:12
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至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全封闭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接受体检的159名报考对象于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9:00—11:30、15: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到市教育局办公楼12楼会议室报名,填写《体检表》。按男性235元/人·次、女性270元/人·次缴纳体检费。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依次递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