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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上半年苏州市平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三)
时间:2012-01-09 2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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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填写完整《平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加贴照片。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平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报名表》和应聘材料,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交复印件)。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由人社部门收取复印件。
(3)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另需出示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4)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5)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收费
经现场资格验证合格后,考生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办理报名手续。进入面试人员另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3622。
本简章由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3621
2012上半年平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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