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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时间:2011-11-04 2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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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点击下载):招聘报名表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案件承办秘书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
2.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三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司法资格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报名:11月2日在宝鸡日报发布招聘公告,11月14日前在行政中心6号楼E座707房间报名,报名提交《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联系电话:0917-3262660。
2.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笔试。
3.笔试:11月15日举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仲裁及法律相关知识。
4.面试。11月18日按成绩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5.审查聘用。11月底之前,审查决定聘用人员。
四、待遇
按我办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医疗和养老保险;不符合要求者予以解聘。
3.未尽事项由仲裁办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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