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经研究决定,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计划
2011年度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招聘职位为专业技术职位。具体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或具有水利行业乙级资质所含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0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2007年以来被州内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试用期)。
3、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11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近5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8年度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地点及报名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所需证件的扫描件,并在规定的领取准考证时间内带上原件到我院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填写报名信息表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报名时间为
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办(贵州省都匀市飞燕路22号(临江雅苑),电话0854-8281352(传真),扫描件发邮箱:qnsd@163.com
一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2、要求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提供个人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电子相片一张(相片格式为jpg,长宽为120dpi×160dpi,大小30KB以下、清晰、无马赛克、无变形)。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提供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盖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并由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报名结束后对减少、调整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前)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累计不得超过8分。
①截止到2011年10月
12日具有水利水电行业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加5分。
②截止到2011年10月12日具备在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的,加3分。
③截止到2011年10月12日具有水利水电行业乙级资质所含专业工程师资格的,加3分;
④具有水利水电行业乙级资质所含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加5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工作办公室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其中符合2项加分条件的填写在一张申请表上,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进行加分审查(网上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备在乙级及以专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所工作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②具有水利水电行业注册工程师资格的,须提供资格原件;具有水利水电行业乙级资质所含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须提供资格原件。
现场报名时不能提供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的,现场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申请表》经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发放日期为2011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三天,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发放地点为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办。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上午0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二)面试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3:1进入面试阶段,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是否进行面试由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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