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08 19:09:08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作弊行为,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在报名网站发布。
报名电话: 乌兰浩特市人社局 0482-829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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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兰浩特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