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08 17:45:59
报名信息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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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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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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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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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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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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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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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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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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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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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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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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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具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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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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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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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是否同意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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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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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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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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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从业) 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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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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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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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名称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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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名称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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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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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并已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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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意见 |
2017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招聘单位初审意见 |
审核人: 2017年
月 日 (单位审核章) |
招聘单位 复审意见 |
审核人: 2017年
月 日 (单位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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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成功考生须打印备用。普定县2017年下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诚信报考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普定县2017年下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了 (报考单位)的 岗位(岗位代码及名称),笔试成绩(折算前) 分,已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我已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清楚并同意有关诚信报考的内容。现承诺如下:
一、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提供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绝无弄虚作假。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聘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若本人有违反诚信报考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7年 月 日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2017年下半年笔试考试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县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普定县2017年下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管理岗位25名、专业技术岗位50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普定县2017年下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安顺市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来源:91考试网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须持服务地县(区)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安顺市2017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8月17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结束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县招聘办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17年8月17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8月18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8月19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