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11 10:08:07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资格初审后,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正好为3:1时,取消笔试环节,资格复审通过者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时,增加笔试程序,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并领取《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bepb.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在面试当天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属定向委培生的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不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本次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加岗位实践操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的自动监测、辐射监测、仪器监测3个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岗位实践操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的政策研究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报考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的自动监测、辐射监测、仪器监测3个招聘岗位面试入闱人员,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参加岗位实践操作测试,实践操作测试主要是考查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水平( 专业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的能力、仪器操作等)、团队合作及学习能力等方面内容。实践操作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实践操作测试评分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加实践操作测试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招聘单位进行为期1周的岗位实践操作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实践操作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在结构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成绩
最终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报考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的自动监测、辐射监测、仪器监测3个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的50%和实践操作测试成绩50%之和。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bepb.gov.cn/)发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 91Exam.org名单由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bepb.gov.cn/)及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