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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经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 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引进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望谟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4616196(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4616906(县人社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望谟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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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17年望谟县引进急需紧缺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2017年望谟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员报名表.doc
望谟县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