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06 12:07:37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8月31日;
(三)学历要求见职位表;
(四)户籍要求见职位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 :00-18:00),大鹏党工委组织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计生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0755-84301640。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可下载后填报);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如报考人数在拟聘人数3倍以下,将直接进行面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相关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录用及管理
办理录用手续,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派遣管理。
四、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 招考 单位 |
招考职位 | 职位编号 | 岗位类别 | 拟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考生户籍 | 备注 | |||||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 | |||||||
| 城改办 | 助理工程师 | 2013CG01 | 临聘 | 1 | 不限 | 40 | 本科 | 学士 | 建筑 | 助理工程师,3年以上工作经验 | 不限 | |
| 城改办 | 助理工程师 | 2013CG02 | 临聘 | 1 | 不限 | 40 | 本科 | 学士 | 园林 | 助理工程师,3年以上工作经验 | 不限 | |
| 经济科技办 | 办事员 | 2013JK01 | 临聘 | 1 | 不限 | 25 | 全日制大专 | 旅游管理 | 大鹏新区 | |||
| 民营党委办 | 办事员 | 2013MY01 | 临聘 | 1 | 不限 | 25 | 全日制本科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 中共党员 | 大鹏新区 |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