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05 10:07:18
3、市法院和公安消防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续签合同,每次续聘期限为2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聘用期间,每月工资1800元,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信息发布
沁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yang.gov.cn)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1-5639553 0391-5697201
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 附件:1 | |||||||||
| 2013年沁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 |||||||||
| 序号 | 单位 | 职位代码 | 拟聘名额 | 编制类别 | 资格条件 | 备 注 | |||
| 学 历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
| 1 | 安全河管理所 | 101 | 4 | 事业全供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1、从沁阳市自收自支和差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中招聘。有基层水利工作经历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年龄可适当放宽;2、在沁阳市从事基层水利工作10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水利专业的事改企人员可报考 |
| 2 | 逍遥水库管理处 | 102 | 6 | 事业全供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
| 3 |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103 | 4 | 事业全供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从沁阳市自收自支和差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中招聘 |
| 4 | 104 | 4 | 事业全供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从沁阳市全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中招聘(教育系统除外) | |
| 5 | 201 | 4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面向社会招聘 | ||
| 6 | 法院司法协警 | 202 | 8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男 | 1、面向社会招聘;2、在沁阳市从事法院司法协警和公安消防协警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 |
| 7 | 203 | 2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女 | |||
| 8 | 公安消防协警 | 204 | 10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男 | ||
| 合 计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合同制工作人员24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