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04 11:07:10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 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职位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2.经笔试、考核、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每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3.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
4.本次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本《公告》由亳州市委宣传部和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55196、0558-5132036。
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考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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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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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何 处 就 读 或 工 作 和 任 何 职 (从大学填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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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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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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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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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