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30 16:09:21
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环境监察支队决定招聘驾驶员(派遣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高中以上学历,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莲都城区常住户口。
3.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3年以上,有3年以上连续实际驾驶经验,无交通事故记录。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9月13日(上班时间受理)。
2.报名地点:丽水市环境保护局302办公室。
3.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
三、招聘程序
经路试、面试、政审后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四、招聘后待遇
招聘后实行试用期。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待遇按本单位派遣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2029819
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3年8月29日
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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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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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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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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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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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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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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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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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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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 要成员 及社会 关系 |
称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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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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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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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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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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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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