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0 10:47:06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通知书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职员或政府雇员招聘面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2017上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雇员招聘面试公告已发布。请参加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面试,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
2017年上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公开招聘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事业单位入围面试人数按《2017年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所列的“入围面试比例”计算,机关雇员入围面试人数按“1:3”比例计算,具体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前资格审核
面试前,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照本次招聘公告的要求,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提交岗位所需的书面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书面或手机短信申明放弃,用人单位可按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排名依次递补人员。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入围面试的考生可提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
注:
1.报考职员和雇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应符合江人社发〔2011〕807号文规定的“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这一基本资格条件。除了需要提交学历学位、个人身份证明等通用资格审核资料外(具体可咨询用人单位),还需提交组织部门颁发的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书。其中,续聘后仍然在职且尚无证书的,应由当地组织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表明属于续聘且考核合格的事实。服务期未满仍然在职或截止报名时期满超过三年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
2.如单位有需要,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雇)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雇)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招聘考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和携带证件
考生须于7月24日前登录江门人事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报考岗位的面试集中时间和地点,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要求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开始前45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所需携带的证件: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考生面试须知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通过面试的考生,将由单位按照公告所列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或递补。
咨询电话:3873783、387378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3873721、3873733(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雇员公开招聘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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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上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雇员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2017上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3.2017上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面试考生须知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