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7 17:49:45
8月12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乡镇事业单位职位招聘人员不限开考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职位最终报名并缴费的人数,将于8月下旬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请于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中的“遵义市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851-2316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3875。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县招考办(电话:0851-24227336)。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1、考试时间
2017年9月9 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
湄潭县县城学校。
3、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150分)。
4、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县招考办根据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具体负责的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有服务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及其未婚子女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要及时查看县招考办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信息(面试方案),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面试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 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县招考办发布的面试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pide;1.5&t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imes;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选岗及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选岗及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选岗及体检。
八、选岗
在此次公开招聘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放弃选岗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组织已经选岗的其他考生重新选岗。
九、体检
考生完成选岗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考办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事县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考办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考办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4227336(政策方面:公告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十三、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湄潭县事业单位招考办。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办研究确定并视情况通过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点击附件下载>>>
湄潭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