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6 16:13:28
2000.09--2003.06(空两格)××中学高中学习;
2003.09--2007.07(空两格)××大学××系××专业学习,本科毕业,××学学士(全日制);
2007.07--2008.09(空两格)××省××市××县××单位××部门××职务;
2008.09--2009.05(空两格)待业
2009.05--2012.09(空两格)××省××市××县××单位××部门××职务;
2012.09-- ××省××市××县××单位××部门××职务。
注: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填写学习经历时,请注明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电大、函授、夜大等;
2、期间无工作,在家待业情况也必须填写
奖惩情况:
依个人情况填写,并写明奖惩日期,没有奖惩写无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爱人情况
××
×
如1987.06
依实际情况填写
父母情况
子女情况
《岗位一览表》中各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有关证件
此栏资格复审时,由工作人员填写,以实际提交材料原件为准,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准考证 份,身份证 份
2、户口簿 份
3、学历证(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 份
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份
4、学位证(学士、硕士) 份
6、“三项目”人员材料:服务期满证书 份、相关单位证明 份、考核表 份、其他
其他
7、相关资格证书 份,名称:
8、其它材料:
应聘者
承诺
本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个人条件符合本次招聘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意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签名):本人确认信息后,手写签字
审核意见:
审核结果
(打√)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审核人签名:
姓名: 所在单位:
姓名: 所在单位:
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人签名: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应聘者一份,招聘单位留存一份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灵武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对生源少或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并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材料送审时间和地点
(一)送审时间
2017年7月13-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送审地点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五楼会议室,地址:灵武市西昌街龙凤佳苑西门南侧。
三、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材料请按照《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要求准备,考生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办理资格复审,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书写委托书(签字并加按左手食指手印),将所需材料一并交由委托人,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二)户口簿。
一是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考生须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二是不受宁夏常住户口限制的四类人员:1、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父母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2、宁夏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所在地的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学校出具的证明;3、在宁夏服务的“三项目”人员须提供户口簿、相关单位出具的宁夏服务证明材料及考核表等;4、岗位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的,考生须提供现有户口簿。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
(四)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
1、属大学生村官的须提供当地组织部门证明和服务单位考核表;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服务单位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3、“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县(市、区)团委出具的考核材料。
(五)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
(六)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所有证件材料考生须自行准备复印件一份,以备资格复审当天留存。
(八)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九)考生须下载《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提前由应聘者按要求填写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当天使用。
四、要求
(一)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经审查,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提交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凡在规定时间(2017年7月14日17:30前)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交完整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期间,各类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律留存,待资格审核完毕后,通知本人领取证件原件。
(三)为便于联系管理,请考生务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各位考生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及时回复。并请考生随时关注灵武市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951)4038705
原标题:2017年灵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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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灵武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资格复审表填写参考模板
灵武市人社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