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9 15:07:0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监督所工作人员15名。现制定实施方案。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9日至9月16日。
一、招聘专业、人数及岗位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岗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1 | 中 文 | 2 | 本科 | 管理岗位 | 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1 日以后出生)。 | 1、招聘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招聘人员均列入编制管理。3、所报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目录相一致。4、医学、药学专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 2 | 法 律 | 2 | 本科 | 管理岗位 | ||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 | 4 | 本科 | 专业技岗位 | ||
| 4 | 计 算 机 | 2 | 本科 | 专业技岗位 | ||
| 5 | 医 学 | 1 | 本科 | 专业技岗位 | ||
| 6 | 药 学 | 1 | 本科 | 专业技岗位 | ||
| 7 | 不限专业 | 3 | 本科 | 管理岗位 |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 9月 3 日至9 月16 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院内)。报名须填写《永城市2013年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1张、二寸2张。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 误,并提供有效通讯联系方式。
3、报名要求
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现场填报的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凡不符合要求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则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
6、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3年 9月 19 日至20 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