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8 17:07:07
六、办理聘用事项
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 ,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执行。
(二)经公开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个人养老保障方式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 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聘职员职位表 | |||||||||||||||
| 序号 | 主管单位 | 选聘单位 | 职位编号 | 岗位属性 | 拟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经费形式 | ||||||||
| 招考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最高年龄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所学专业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考生户籍 (市内/市内外) | ||||||
| 1 | 发展和财政局 | 评审中心 | PSFC201301 | 评审工程师 | 专技岗位 | 7 | 1 | 45 | 本科 | 学士 | 本科:土木工程(081001)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081003); 研究生:结构工程(081402)或市政工程(081403)或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
副高级 |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聘满2年。 |
市内 | 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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