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8 16:07:27
四、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报考人员可关注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腾讯微博:缙云县人劳社保局(http://t.qq.com/jyxrlsbj),相关公告、公示等将在微博上予以公布。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8-3127520 0578-3127521
举报单位:县纪委
举报电话:0578-3312478
附件1:2013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