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4 17:14:06
备注:
注意事项:1、“学习经历”从高中起填;2、“工作单位、职务”一栏为社会在职人员必填;3、“考生身份”从以下类别中择一填写:工人、农民、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人员、三资企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待业人员、其他人员。4、考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特别是联系方式等信息与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在表中备注栏说明,并主动告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5、此表需正反打印。
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