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9 11:15:40
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经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完善报名手续;
2、请报考者如实详尽真实准确地填报个人资料,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对学历栏(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全日制本科”、“国民教育本科”)要填写准确完整;
4、“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栏从高中填写,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如200×.0×—20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5、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填写此表,对因专业或资格条件等要件无法准确选择岗位的,请与各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后填写。
考生签名: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