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3 15:07:09
象山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象山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拟选调人数及选调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幢四楼会议室(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在象山人才网下载《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务任职文件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5、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选调。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无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象山人才网公示3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纪委执法监察室)。
2、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796632。
附件1: | |||||
公 开 选 调 事 业 人 员 计 划 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选调单位 | 拟选调 人 数 |
选调条件 | 备注 |
1 | 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 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 1 | 1、象山县范围内在编在册事业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 2、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计算机科学技术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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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人力社保局 | 机关事业单位 工资统发服务中心 |
1 | 1、象山县范围内在编在册事业人员(教育系统人员除外);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从事财务工作5年及以上。 |
从事农保工作。 |
3 | 县卫生局 | 妇幼保健院 | 1 | 1、象山县范围内在编在册事业人员(教育系统人员除外); 2、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3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临床医学专业; 5、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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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进修学校 | 1 | 1、象山县范围内在编在册事业人员(教育系统人员除外); 2、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3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护理专业; 5、具有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 |
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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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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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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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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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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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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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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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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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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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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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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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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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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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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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上述内容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由本人承担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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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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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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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社保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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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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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